《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指出,提案“是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这是对提案地位和作用完整的简明阐述。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很多,有会议、委员视察、专委会的专题调查研究等等。但提案有其广泛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优势,发挥出独特的作用。从过去长期实践情况看,提案工作的作用大体可以归纳为:对党政领导部门重要决策,可以起参谋咨询作用;对两个文明建设,可以起到推进补充完善作用;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可起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对反腐倡廉,可起民主监督作用;对某些人民内部矛盾,可起缓解矛盾,增进团结和保持稳定作用;对发展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可起促进作用。正因为如此,提案成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专长提供了好舞台。提案工作做得怎么样,已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