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主线,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助力打造“和顺干部”“和顺生态”两张名片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结合我县政协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能够参加这一重要组织并成为政协委员,是党和国家、人民给予的一份社会荣誉和一种社会责任。各位政协委员要站在在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为社会尽一份责任的高度,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和政治义务,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要严格按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政协会议的决议,自觉遵守政协的有关制度、纪律和工作规则,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并在政协组织的整体运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县政协各委、室、中心作为服务、协调机关,要经常保持同各界别委员和委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委员工作生活情况,关心委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积极争取各方对委员工作的支持,为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绝大多数政协委员都是兼职,相当部分是单位、企业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都有自己繁忙的一份本职工作,县政协机关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各种会议、调研、视察等各项活动,并且尽可能做到提前向委员和委员单位打招呼、发通知,让委员在安排本职工作和参加政协会议、活动时留有余地,以使委员早作准备,按时参与政协开展的各项活动。政协委员所在单位也要积极支持委员参加政协各项活动,并保障委员的各种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任何影响。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严格履行各种会议、活动的请假制度
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应积极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各种调研、视察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活动的,须按以下程序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1、会议全程请假。县政协每年举行的全体会议是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的最高会议,无特殊情况应无条件地积极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县政协大会秘书处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并加注委员所在单位意见,办公室将委员请假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协主席报告,县政协常委不能参加常委会议的,须在会前向主席请假,并经批准。
2、会议期间请假。要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大会秘书处请假,说明请假原因,并经批准。
3、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请假。在开展调研、视察、评议、培训学习等各项活动前,不能参加的政协委员要提前两天向负责牵头组织的各专委会负责人请假,说明请假原因,并经批准。同时,上报秘书长,由办公室将委员请假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和主席报告。
对不能参加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请假委员,县政协办公室要登记备案,为年终考评委员履职情况提供依据。
四、建立委员履行职能的考核、通报、处理制度
县政协办公室要把政协委员参加培训学习、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大会发言等履行职能情况,以及委员参加全委会议、常委参加常委会议、专委会委员参加专委会议和参加各项活动的考勤登记工作,作为履行职能、规范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认真抓好落实。每年12月中旬委员将自己一年来履行职能的情况按附表要求填写,并报各自所在专委会负责人,各专委会负责人加注意见后于12月底统一报县政协办公室,办公室将以上情况汇总之后,向县政协党组汇报。具体情况是:
1、对积极履行职能的政协委员,每年度进行一次通报表扬。
2、对首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含委托他人报到或只报到不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常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对两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含委托他人报到或只报到不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常委,予以大会公开通报批评。
3、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和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参加政协全体会议的政协委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常委会议的政协常委,连续三次不参加调研、视察活动的政协委员,视为自动放弃政协委员资格,县政协将提出委员去留和调整的具体建议。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6日起执行。
附:①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百分制考评办法说明
②和顺县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表
委员履行职能实行百分考核制。共分四项内容,一是参加会议情况,基础分值20分;二是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情况,基础分值20分;三是建言立论情况,基础分值60分。以上三项合计100分,达标者得满分,超目标者酌情加分;四是其它活动作为加分项目,年终按实绩酌情加分。
一、参加会议情况(20分)
1、县政协全委会: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2、县政协常委会: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3、县政协专委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二、参加调研视察活动(20分)
1、县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政协专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3、委员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调研活动:没有进行的扣10分。
三、建言立论情况(60分)
1、每年提出一份履行职能的高质量提案得10分,特别是被县以上领导批示的提案要酌情加分,对完不成任务的扣5分;
2、每月提供1条反映社情民意的高质量信息得10分,被市政协采用的得20分,被省政协采用的得30分,被全国政协采用的要额外加分,对完不成任务的扣10分;
3、每年撰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得20分,完不成任务的扣10分;
4、在全委会、常委会、座谈会等会上主动踊跃发言、积极参政议政者酌情加分;
5、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政协方面文章或图片资料者酌情加分。
四、其它活动
联系群众、扶贫捐资、兴学助教、科技推广以及参加其它公益事业活动,年终酌情加分。
五、严格奖惩
100分为达标分值,全年汇总不达60分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超过达标分值达到150分以上的委员可评为年度先进。
和顺县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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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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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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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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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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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任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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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任 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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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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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召开次数 |
参加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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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会议 |
县政协 全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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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 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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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专 委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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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视 察活动 |
县政协组织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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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专委会组织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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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 提案 |
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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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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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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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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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委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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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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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 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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